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理指南
办理事项名称
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(权限内)
办理对象
法人
事项类别
其他事项
法律及政府依据
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[2004]20号)
办理条件
1、提供符合国规定内容和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;
2、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批准意见;
3、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成熟;
4、需项目所在地政府配套资金的建设项目,承诺资金已落实;
5、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专家评估;
6、需征地的项目初步完成征地、拆迁安置方案;
7、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审批条件。
申请人提交材料
1.建设单位提交立项申请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,法人、经办人身
份证复印件、电话号码;
2.对项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承诺;
3.以申请单位出具红头申请文件;
4.按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
5.以文物局出具的文物保护意见;
6.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。
办理流程
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决定一批复
办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(上午:8:00—12:00;下午:3:00—6:00)夏季
周一至周五(上午:8:00—12:00;下午:2:30—6:00)冬季
收费标准
不收费
办理机构
雷竞技reybat官网发改局
办理地址
雷竞技reybat官网发改局
联系方式
0349—6960889
办理时限
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,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澄清、补充或
完善的内容;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(不含征求相
关部门意见、专家评估论证及资金平衡时间);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
时限的,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。